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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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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全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068号银发大厦14楼 |
电话:8621-52135901 |
传真:021-62533612 |
邮政编码:200041 |
移动电话:13621608888 |
业务范围: |
所有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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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君律师在知识产权、网络与电子商务、房地产、金融、公司法等领域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曾处理过奥运会标识侵权案,网络著作权侵权案,电视作品改编侵权案,借款、担保;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权益争议等重大复杂案件。 张一君律师处理的重大诉讼案件包括: 1、2006年,张一君律师接受日本留学生王某的委托,就王某在日本留学期间自行设计、发表的奥运会标识(甲骨文,金文标识),和事后中国奥组委于2006年8月8日发布的奥运会标识(甲骨文,金文标识)很大程度上存在一致和混同一案和奥组委有关人员交涉,最终该案由于王某要求,未进行诉讼。 2、2005年-2008年间,王勤律师,张一君律师接受美国(上海)总商会董事局副主席龚耀金先生的委托,就龚先生在上海投资的金陵东路整幢房地产,上海千思装潢建材超市有限公司,上海千思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和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蒋佳学先生产生了十几起诉讼案件,该系列案件,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审理,龚耀金先生获得了十二个案件的胜诉判决。该系列案件得到美国(上海)总商会,美国驻沪总领事馆,外交部,上海市委统战部,上海市侨办,上海市侨联等单位的高度关注。 3、2005年-2008年期,尚建平律师,张一君律师作为香港安永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安永在中国内地的清算项目进行诉讼、清算,及香港高等法院判决在中国内地的执行,该一系列案件分别经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处理,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员法院审理。 4、2007年-2008年间,张一君律师接受淮海晶华苑业主陆大为先生(David Lu)的委托,就商品房质量纠纷案件,诉开发商上海新浩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案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判准原告所有诉讼请求。成为淮海晶华苑众多案件中唯一经发回重审后胜诉的案件,引起了业主委员会和有同样遭遇业主的热切关注。 张一君律师在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外商直接投资、IPO、并购等非诉讼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张一君律师处理的重大非诉讼案件包括: 1、2001年间,张一君律师作为公司法律顾问,办理了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及上市工作,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先后申请S股、H股,B股上市,最终落户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 2、2002年-2007年间,张一君律师分别和尚建平律师,陈峰律师合作,就上海金山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南京城北污水处理厂(TOT)项目,作为上海城投集团,上海环境集团的代理人,和相对方进行谈判,提供项目全过程服务。 3、2007年间,陈峰律师,张一君律师接受上海七斗星商旅酒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该连锁酒店被收购事宜和收购方进行谈判,最终该连锁酒店以非常优厚的价格被“上海如家连锁酒店”收购,成为“如家-七斗星”连锁酒店。 4、2007年间,尚建平律师,张一君律师代理巴拿马禾丰船务有限公司、香港和和国际海运有限公司在上海奉贤购买码头,组建物流公司,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5、2008年,王勤律师,张一君律师,徐郭飞律师接受上海明泉企业集团的委托,就该公司收购上海银七星滑雪场在建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张一君律师还在《东方大律师》等法治节目中担任剧组法律顾问,就剧本法律部分的修改,法庭表演,律师执业表演等提供专业意见。该剧在当年获得市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 张一君律师服务过的重大客户包括: 中国科学院上海市分院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 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香港安永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航空公司 上海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巴拿马禾丰船务有限公司 香港和和国际海运有限公司 和和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实践家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声奇音响技术有限公司 优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中达-斯米克电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爱比西国际科技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国发通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纬达科仪(上海)有限公司 纬屹丰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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